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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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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今年3月印发的《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总体部署,聚焦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对标国际经贸规则、营造整体氛围六方面重点任务,在实践中推进改革、推进创新。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强化资金、政策、项目、执法力量等各方面支持,扎实推进创新试点各项具体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试点地区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强化资金、政策、项目、执法力量等各方面支持,扎实推进创新试点各项具体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家智库支撑作用,做好试点管理,加强总结宣传和经验推广。

       据悉,2019年以来,我国全面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条款的修订、商业秘密首部专门司法解释的出台、刑事相关司法解释的细化、刑法修正案关于商业秘密入罪门槛的降低到各地及地方法院陆续颁布的商业秘密保护相关地方性规定和指导意见。

       其中,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范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根据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及征求意见期间多方意见,将入罪数额调整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三十万元以上”,降低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标准。

       会议上20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政府的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相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及专家代表参加会议并研讨。(记者 蔺丽爽)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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