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9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下发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的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2022年已设立的32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进行核查。依据《工作指引》第十条规定,工作站应设立在相关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高校、大型电商平台等创新主体聚集区或社会组织内。经核查,9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设立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即日起取消9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特此通知。
附件:取消9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名单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取消9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名单
序号 |
工作站 |
建设主体或依托单位 |
1 |
鸡东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局 |
2 |
密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密山市市场监督管局 |
3 |
虎林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局 |
4 |
伊春市伊美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伊春市伊美区市场监督管局 |
5 |
嘉荫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伊春市嘉荫县市场监督管局 |
6 |
嫩江市市场监督管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服务站 |
嫩江市市场监督管局 |
7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局 |
8 |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漠河市市场监督管局 |
9 |
佳木斯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
佳木斯市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