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备案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指南
一、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流程受理部
(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16号)
(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手册(试行)》
三、受理条件
申请主体应具备以下备案条件:
(一)登记注册地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装备制造产业和生物产业领域(装备制造和生物预审领域IPC分类号和洛迦诺分类号见附件1);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
四、办理方式和材料
申请主体可在网上或窗口办理备案申请:
(一)申请主体通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网址:https://cnippc.cn/ippc-web-dzsq/)进行注册,注册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主体;
(二)注册审核通过后申请主体方可提交备案申请,在预审管理平台上传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附件2)和申请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申请主体电子备案申请初审通过后,须将全部备案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至保护中心流程受理部;
(四)窗口申请: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业务受理大厅;
(五)联系电话:0451-87916615、87916619;
(六)收费标准:免费。
五、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选取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主体名录。保护中心将核准备案主体名录进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