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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

英国最高法院听审DABUS案中的发明权问题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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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计算机科学家史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的律师对英国最高法院称,英国专利法已经允许人工智能工具被命名为发明者。

       英国最高法院的5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的这场法律纠纷的焦点是,将人工智能工具DABUS列为发明人的2件专利申请是否应获得授权。

       上诉案由DABUS的创作者泰勒提出。泰勒称这个人工智能系统自主发明了一个食物存储系统。

        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以英国专利法要求发明者为“自然人”或“法人”为由驳回了泰勒的专利申请。

        但泰勒的律师对最高法院称,法律只要求申请人确定他们认为真正的发明人是谁。

        在此案中一直代表泰勒发言的萨里大学的教授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t)以及律所合伙人罗伯特.杰汉(Robert Jehan)是泰勒的律师。

       律师称,泰勒提出的没有人类发明者的声明满足了英国《专利法》的要求。

       曾经的知识产权大律师、现在的大法官大卫.基钦(David Kitchin)反复提问律师为何泰勒不将自己列为发明人,这样可能意味着专利能获得授权。

       阿博特回复称,泰勒将自己列为发明人是不诚实的,因为他不是英国法律上所定义的技术的实际设计者。

       他称:“对某些人来说可能是顽固不化,对其他人而言这只是泰勒在陈述他的科学信念,即没有发明者。”

       UKIPO的常务律师斯图尔特.巴兰(Stuart Baran)称,泰勒的许多论点涉及他认为法律应该是什么,而不是法规要求什么。

       他称:“议会慎之又慎地将其法规集中在自然人身上。”

       托比.邦德(Toby Bond)是出席庭审的观察员之一。

       他在庭外对《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称,这些争论涉及专利制度目的的基本点。

       他表示:“大法官们清楚地了解到他们必须作出的决定的重要性。”

       庭审已经结束,目前正在等待裁决。(编译自www.managingip.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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