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强企建设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各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强企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我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黑龙江)基地,定于2023年7月5日至7日在牡丹江市举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强企建设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专利代理机构监管相关政策;
(三)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
(四)企业创新管理体系建设;
(五)专利快速预审业务介绍;
(六)专利文件撰写与专利布局;
(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综合服务介绍;
(九)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介绍;
(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介绍。
二、参加人员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管理人员1-2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相关科(室)负责人1-2人;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员1人;牡丹江市相关企业。
三、报名报到事宜
(一)报名。请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于6月27日前将汇总的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附件1),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电子邮箱。参加人员如有临时变动,亦请及时告知。
(二)报到。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黑龙江自贸区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于2023年7月5日14:00以后报到;牡丹江市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于2023年7月6日8:00前报到。
(三)地点。牡丹江市禧禄达国际酒店(牡丹江市东安区光华街126号)。
四、有关事项
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统一安排牡丹江市区外人员培训期间食宿及牡丹江市区内培训人员午餐,往返交通费由培训人员派出单位承担,本次培训班于2023年7月7日18:00撤班。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6月20日
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韩嘉 史记
联系电话:0451-82627634
牡丹江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王世斌 张爽
联系电话:0453-6891606 6891613
电子邮箱:mdjzscq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