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预审
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专利申请预审服务须知(试行)
申请人通过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申请,保护中心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专利申请,标注并提交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在保护中心完成备案的单位;
(二)拟提交专利申请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核准的装备制造、生物技术领域(分类号);
(三)不属于以下情形:
1、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3、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4、分案申请;
5、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存在低质量问题;
7、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一)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见附件1);
(二)承诺书(试行)(见附件2);
(三)专利申请文件:
1、发明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如有)、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如有);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各视图)以及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四)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申请材料;
(二)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并形成预审结论;
未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通过XXXX平台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缴费(http://cponline.sipo.gov.cn),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提交至保护中心。
(四)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专利申请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专利申请符合《专利申请须知》及《承诺书》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