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老挝公布最新知识产权法
2024年3月1日,老挝官方公报公布了2023年11月20日新修订的第50/NA号《知识产权法》(“《2023年知识产权法》”)。自老挝国会于2007年颁布第一部《知识产权法》(“《2007年知识产权法》”)以来,老挝一直定期对本国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修正,包括2011年、2017年和最新公布的2023年修正案。
在2007年之前,知识产权保护是通过总理办公室颁布的法令授予的,适用于特定类型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小型专利(petty patent)和工业品外观设计。《2007年知识产权法》标志着一个重大转变,因为它引入了保护工业产权、植物新品种、版权和相关权的全面的立法。这项法律为老挝的知识产权立法奠定了基础,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和保护知识创新以及吸引外国投资。
自2007年以来,新知识产权法的颁布并不总是意味着对现有知识产权框架进行重大的修改。然而,这经常会成为引入考虑已久的机制的契机。例如,在2017年11月15日修订的第38/NA号《知识产权法》(“《2017年知识产权法》”)中,除其他规定外,还引入了第三方在审查员对商标申请进行正式审查后提出异议的可能性。
《2023年知识产权法》为老挝的知识产权监管格局带来了更多的变化和更新。下文将重点介绍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更新。
商标
虽然老挝早在2023年11月就已经引入了新的商标在线注册机制——这比《2023年知识产权法》的颁布大约早了1个月,但这项最新颁布的法律确实引入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
驰名商标
《2023年知识产权法》似乎减轻了证明商标为驰名的举证责任。
《2017年知识产权法》概述了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若干标准,从而使这些商标即使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也能在老挝受到保护。其中一项标准是,带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在“境内”(within the territory)广泛流通。然而,法律没有对“境内”一词进行定义,这也为这一词语的解释留下了空间。因此,这种模糊性可能会限制商标作为驰名商标的资格,从而可能使其在老挝境内的保护受到限制。
另一个标准是,老挝国内消费者必须广泛认可和承认商标的声誉。“国内”(within the country)一词也还有待进一步解释。
《2023年知识产权法》不再包括“领土”(territory)或“国家”(country)等词语,从而消除了对可能将标准限制在老挝市场的潜在解释的疑虑。因此,产品广泛流通甚至全球流通的证据现在可被用于证明商标为驰名商标。此外,审查员也可以考虑其他标准。然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2023年知识产权法》并未说明是否必须满足所有标准,还是只需要满足部分标准即可。
商号注册要求
根据《2017年知识产权法》,商号并非必须注册,例如在工商部(MOIC)注册的法人实体的名称。然而,《2023年知识产权法》指出,现在必须注册商号才能获得针对第三方侵权的保护。
工业产权
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地理标志的撤销
《2023年知识产权法》概述了撤销这些知识产权资产的两种不同程序。与《2017年知识产权法》类似的是,第三方可以在官方知识产权公报公布注册后5年内向MOIC提出撤销申请。此外,一项新的修正案现在明确规定了可以核销被认为“不正确的”或恶意注册的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地理标志。MOIC在没有对这些术语进行定义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一权力。关于恶意,在实践中,无论是在《2023年知识产权法》之前还是之后,审查员都会在注册前对申请的诚信度进行评估,尽管法律中缺乏具体的授权条款。《2023年知识产权法》现已明确授予主管部门在注册后对恶意进行评估的权力。这似乎是知识产权部门的特权,以防止老挝成为恶意申请人(例如商标抢注者)的避难所。
权利用尽
《2023年知识产权法》引入了权利用尽的概念,这可能是老挝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补充。这项法律中的关键措辞表明,一旦带有商标的产品被出售,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即告用尽,从而阻止了商标所有人限制该产品的使用或转售。
这一点可以进一步说明老挝主管机构对平行进口的立场。从历史上看,老挝一直对平行进口持较为宽容的态度,尽管其合法性可能存在问题。除了某些特定产品需要许可人向有权在国内销售产品(例如药品、药品、汽车)的指定被许可人发放特定许可外,平行进口的合法性仍然是不确定的。
然而,《2023年知识产权法》并未修改那些可以用来反对平行进口合法性的条款。法律仍然允许商标或地理标志所有人阻止第三方使用、销售、进口或出口带有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这似乎与上述关于权利用尽的规定存在潜在的冲突,这可能需要今后进行进一步的澄清。
工业品外观设计
根据《2017年知识产权法》,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要求之一是提供能够证明该外观设计是新的且以前未披露过的证据。
《2023年知识产权法》对披露方法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虽然工业品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但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在优先权日或实际注册申请之前,工业品外观设计不得“在老挝通过印刷媒体、电子媒体、实际使用、展览或任何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因此,法律现在明确承认了使用电子媒体(如网站和社交媒体)作为披露的形式。
专利和小型专利
向公众披露的方式
《2023年知识产权法》为专利和小型专利的披露提供了类似的更新。它明确承认电子媒体是一种可能破坏新颖性要求的披露方式。先前的法律仅规定专利或小型专利不应为公众所知,但并没有提供进一步的细节。《2023年知识产权法》规定,专利和小型专利必须是在申请前一年内未在老挝以书面形式(如报纸)、网络媒体、实际使用或任何其他形式传播的发明。《2023年知识产权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澄清,因为现在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老挝可访问的域名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发明是不符合条件的。
专利和小型专利申请所需的信息
作为申请的一部分,申请人以前必须对发明或实用创新(utility innovation)进行详尽的描述,清楚地对其优点和使用方法进行解释。《2023年知识产权法》现在规定,对于直接或主要来自遗传资源或传统知识的发明,还必须披露其来源、社会群体名称或族群。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的保护现在将从申请的申请之日开始,而不是从注册之日开始。
版权
版权保护延伸至其他艺术作品和电子作品
《2017年知识产权法》已经提供了一份符合版权保护条件的作品清单。该清单包括:
素描、油画、雕刻、平版印刷、挂毯、刺绣和其他美术作品;
雕塑、版画和其他雕塑作品;
建筑物外观设计、内部或外部装饰与设计和其他建筑作品;
使用技术方法制作的照片和通过类似方法表现的作品;
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相关的插图、地图、平面图(plan)、草图和三维作品;
戏剧音乐作品、哑剧或戏剧、舞蹈作品和其他为表演目的而创作的作品;
带有或没有歌词的音乐作品,包括经过编辑的音符或曲调;
录音制品;
应用艺术作品;
以及电影或其他电影作品,或通过类似方法表现的作品,包括由一系列图像组成的视听作品,这些图像可以作为动态图像连续放映,并且可以与其他材料一起录制,以便作为动态图像连续放映,包括其原声带。
《2023年知识产权法》在这份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艺术作品”,扩大了保护范围,涵盖了更广泛的艺术创作。此外,新法律还规定,创作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保护期限
此前,应用艺术和图片的保护期限为自创作之日起25年。现在该期限已被延长至30年。
一般性禁止
作为一项一般性禁止规定,《2023年知识产权法》明确禁止为牟取商业利益在未经合法知识产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伪造、修改或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因此,目前在老挝,仅出于个人使用的目的而使用假冒商品且没有任何从事商业活动的意图的行为,现在是可以被接受的。
结论
《2023年知识产权法》对老挝的知识产权监管框架进行了重大更新和改进,这标志着该国在持续致力于建设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值得注意的变化包括驰名商标的标准的简化、商号的强制性注册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专利的明确披露要求。该法还引入了权利用尽的概念,这可能会影响与平行进口有关的实践。此外,通过扩大版权保护范围,将电子作品纳入保护,并延长应用艺术的保护期限,这项新法律反映了老挝为致力于促进创新和保护知识创造力而作出的努力。这些新的变化旨在吸引外国投资,并使老挝的知识产权法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确保老挝法律能够对创造者和创新者提供全面的保护。(编译自www.lexology.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